茶花股份10月22日公告,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、陈福生的通知,获悉其分别与安徽景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代表“景曦前程似锦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”)(以下简称“安徽景曦”)、深圳红荔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代表“红荔湾金田长盛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”)(以下简称“深圳红荔湾”)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。

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,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,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,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
2023年11月23日,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冠宇、陈福生分别与安徽景曦、深圳红荔湾签署了《股份转让协议》,陈冠宇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50.92万股(占公司总股本的6%)转让给受让方安徽景曦,陈福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90万股(占公司总股本的5.33%)转让给受让方深圳红荔湾;上述协议转让价格均为13.31元/股。截至公告披露日,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。